视频号
微信
热线
0755-28917760 13534225407
邮箱
jianxiangkj@qq.com/ 3031364982@qq.com
当前位置:

坪山区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项目

2024-10-09

一、宗旨

为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关于数字经济发展要求,全面推进坪山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》《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(20 1-20 3年)》《深圳市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(20 1-20 3年)》《深圳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深府规〔20 2〕5 号)等文件精神,制定本措施。


二、实施部门

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


三、支持对象

申报主体原则上必须是在坪山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,且属数字经济产业(包括数字产品制造业、数字产品服务业、数字技术应用、数字要素驱动、数字化效率提升业)的企业或机构。


四、支持开展智能制造成熟度等级认定

对通过国家智能制造成熟度等级认定达到五级(引领级)、四级(优化级)、三级(集成级)的企业,分别给予 50 万元、30 万元、10 万元一次性奖励。对获得奖励后获更高级别认定的,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。


五、支持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

(一)对企业新建或改造产线级、车间级、工厂级数智化示范工厂,区工信部门每年组织遴选不超过 6 条数智化示范产线,单条产线奖励 80 万元;每年组织遴选不超过 4 个数智化示范车间,单个车间奖励 150 万元;每年组织遴选不超过 2 家数智化示范工厂,单个工厂奖励 30 万元。

(二)对企业使用 5G 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打造的 5G 全连接示范产线、示范车间和示范工厂,分别再给予 25 万元、50 万元和 10 万元奖励。对获得奖励后获更高级别认定的,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111 - 副本.png